陈广信律师网

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

IP属地:江苏

陈广信律师

  • 服务地区:江苏-盐城

  • 主攻方向:债权债务

  • 服务时间:09:00-21:59

  • 执业律所: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

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

法律咨询热线|

18662012885点击查看

A与B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

发布者:陈广信|时间:2020年06月11日|107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高某甲与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(2015)都民初字第01271号 原告高某甲,居民, 委托代理人A,居民, 委托代理人A,盐城市X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, 被告A,居民, 委托代理人A,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,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受理后,依法由审判员B用简易程序,于同年7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原告A及其委托代理人B、C,被告B及其委托代理人B到庭参加诉讼,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于同年10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原告A及其委托代理人B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B经本院合法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被告C的委托代理人B于2015年10月3日主动与被告D解除了代理关系,未到庭参加诉讼,本院依法缺席审理,本案现已审理终结, 原告A诉称,我与被告B于1996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
  • 全站访问量

    82830

  • 昨日访问量

    46

技术支持:华律网 - 版权所有:陈广信律师

Copyright©2004-2025 ICP备案号:蜀ICP备05003493号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、亲办案例等信息,由会员律师提供;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,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有害信息举报